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专业分流的公示
日期:2021-03-19 发布人: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浏览量:1732
根据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大类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》,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我院2019级汽车检测与维修、2019级新能源汽车技术、2019级汽车电子技术,2019级工程造价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与培养。
2019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,共计13人;2019级新能源汽车技术,共计8人;2019级汽车电子技术,共计4人;2019级工程造价专业,共计9人;该专业学生已经完成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学习,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提升学生的基础能力,经请示后对2019级汽车检测与维修、2019级新能源汽车技术、2019级汽车电子技术,2019级工程造价专业进行专业分流,分流后的专业为大类所含专业。13人进入2019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、8人进入2019级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、4人进入2019级汽车电子技术专业、9人进入2019级工程造价专业学习(具体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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