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给予王旭同学处分的决定
日期:2023-05-08  发布人:汽车与建筑工程系  浏览量:1325

班级

王旭,男,学号:202203030132022新能源汽车技术1班学生

该生因私自换寝,违反校纪校规根据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为严肃校纪校规,教育本人,警示他人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:

给予2022级新能源汽车技术1班王旭口头警告处分。

学生本人若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根据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
本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。

 

 

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

2023年5月5日

关于给予王旭同学处分的决定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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